Skip to content

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培愛學校
Hong Kong Christian Service Pui Oi School

  • 主頁
  • 學校簡介
    • 辦學團體
    • 辦學宗旨
    • 教育使命
    • 學校資料
    • 校長的話
      • 同舟共濟
    • 法團校董會
    • 行政架構
    • 學校職員
    • 校舍及設施
    • 校服樣式
    • 新校服樣式
  • 學校資訊
    • 學校校曆
    • 通告
    • 疫情專區
    • 午膳安排
    • 校訊
    • 表格/文件/單張
    • 學校計劃/報告
    • 招標公告
  • 學與教
    • 中國語文
    • 英文
    • 數學
    • 常識
    • 普通話
    • 中史
    • 生活與社會
    • 公民、經濟與社會科
    •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
    • 經濟
    • 科學
    • 生物
    • 電腦/資訊及通訊科技
    • 生活教育
    • 音樂
    • 視覺藝術
    • 體育
    • 聖經
    • 科技與生活
    • 自閉兒童資源輔導
    • 校本支援計劃
    • 支援非華語學生
      • 23-24非華語學生學習生活
      • 22-23非華語學生學習生活
      • 24-25非華語學生學習生活
  • 部門
    • 物理治療部
    • 職業治療部
    • 言語治療部
    • 護理部
    • 社工部
    • 宿舍部
  • 活動/支援
    • 活動/支援
      • 24-25年度活動報告
      • 25-26年度活動報告
    • 新生入學資訊
    • 生涯規劃組
      • 生涯規劃資訊平台
    • 圖書館
      • 網上圖書館
    • 綠色校園
      • 23-24年度 綠色校園
      • 22-23年度 綠色校園
      • 21-22年度 綠色校園
    • 對外聯繫
      • 長者學苑
    • 學生成長組
  • 學生天地
    • 學生奮鬥故事
    • 學生藝術作品
      • 學生作品24-25
      • 學生作品23-24
      • 學生作品22-23
    • 自學園地
    • 學生天地
    • 校友會
    • 電腦繪圖
  • 電子相簿
    • 校園電視台
    • 每月剪影
      • 25-26每月剪影
      • 24-25每月剪影
      • 23-24每月剪影
      • 22-23每月剪影
    • 活動照片/影片
      • 25-26 活動照片/影片
      • 24-25 活動照片/影片
      • 23-24 活動照片/影片
      • 22-23 活動照片/影片
    • 校慶花絮專輯
      • 六十周年鑽禧校慶專頁
      • 52周年校慶暨家長資源室啟用儀式
  • 家校合作
    • 家長教師會
    • 家校合作
      • 家長教育
      • 家長義工
      • 家長小組
  • 招聘
  • Toggle search form

家長教師會

家長教師會會章

附錄(二)

家長校董選舉指引

  1. 家長校董選舉
  • 本校家長教師會負責舉行法團校董會家長校董選舉。
  • 本校法團校董會設有一名家長校董及一名替代家長校董。
  • 候選人資格
  • 所有本校現有學生的家長,都有資格成為候選人註一。
  • 每名家長可提名本人或另一名合資格的候選人參選。
  • 如有關家長是學校的在職教員,他/她便不能獲提名為家長校董。
  • 家長校董任期
  • 家長校董及替代家長校董的任期為兩年。
  • 投票人資格
  • 所有現有學生的家長均符合投票資格。
  • 點票
  • 若兩個或以上候選人得票相同,會以抽簽決定。
  • 若候選人數目少於或等於空缺數目,該候選人會自動當選。
  • 上訴機制
  • 由選舉主任成立上訴委員會,成員包括選舉主任、1名辦學團體校董、校長、家教會主席及副主席等五人,共同處理上訴或投訴事宜。若投訴涉及此五人中之任何人士,則另選家教會幹事填補「上訴委員會」委員空缺。
  • 落選的候選人可在選舉結果公佈的一星期內,以書面方式向「上訴委員會」提出上訴,並列明上訴的理由。上訴委員會須在接獲投訴後盡快展開調查,有結論後的一星期內回覆投訴人調查結果。
  • 填補家長校董空缺
  • 若家長校董的子女在他/她的校董任期內不再是學校的現有學生,該校董的任期可持續至任期屆滿或該學年終結為止,兩者以較早者為準。
  • 如家長校董或替代校董在任期內離任,家長教師會需在三個月內進行補選,填補有關的空缺。

註一 家長就學生而言,包括該學生的監護人及並非該學生的家長或監護人,但實際管養該學生的人。

Pages: 1 2 3 4 5

| 主頁 | E-Class內聯網 |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| 學校電郵 |

家校合作

  • 家長教師會
  • 家校合作
    • 家長教育
    • 家長義工
    • 家長小組

地址 : 香港新界屯門恆貴街6及8號 ( 6 and 8 Hang Kwai Street, Tuen Mun, New Territories, Hong Kong )
電話 : (852) 2490 2955
傳真 : (852) 2490 6187
電郵 : pos@hkcs.org
Copyright© 2025 Hong Kong Christian Service Pui Oi School All Rights Reserved.
版權所有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培愛學校

Powered by Pui Oi School IT Tea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