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長教師會會章
附錄 (一)
甲、執行幹事職位及職責
- 主席
主持會員大會、執行幹事會會議,以及主理本會一切事務與簽署文件。
- 副主席(包括當然會員副主席及家長會員副主席)
輔助主席推行會務;於主席缺席時,由主席指定或由執行幹事會互選其中一人執行主席之職務。
- 文書
準備會議議程及負責會議記錄;處理對內、對外所有文書職務。
- 財政
管理本會各項收支帳目;於周年會員大會提交已稽查的財政報告。
- 康樂
策劃、統籌本會文娛、康樂、聯誼等工作。
- 聯絡
負責本會對內、對外一切聯絡工作。
乙、顧問職責
列席執行幹事會會議,及就會務提供諮詢。